三亚对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户进行补助 最高每亩补助80元

本文转自:北青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3日消息(采访人员 利声富)为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三亚市对进行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户进行补助 。 单一低茬收割作业补助标准为每亩30至50元,“低茬收割+翻耕还田”作业补助标准每亩60至80元 。
三亚对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户进行补助 最高每亩补助80元
图为三亚妙林田洋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 。 采访人员 利声富 摄
新海南客户端采访人员从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三亚市将推广秸秆还田面积14万亩次,力争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 。 同时,取缔水稻高茬收割,全部实行低茬收割作业,所有联合收割机下田必须配备低茬收割装置,把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第一道关口 。 综合考虑耕地土壤质量,实行差异化作业标准,分为“单一低茬收割”作业和“低茬收割+翻耕还田”作业,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低茬收割后的秸秆进行离田利用 。
按照“谁还田、补给谁”原则,省级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作业补助原则上直接补助给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主体 。 根据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不同标准实行分类补助,其中,“单一低茬收割”作业补助标准为30-50元/亩,“低茬收割+翻耕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60-80元/亩 。 各区(育才生态区)可结合水稻种植面积、资金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三亚市级标准制定具体补助标准,鼓励各区根据地方财力加大补助力度,但在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制定统一的补助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补助按早稻晚稻两季分段执行,早稻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晚稻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
【三亚对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户进行补助 最高每亩补助80元】同时,三亚市分别在崖州区选点建设一个市级秸秆收储点,天涯区和海棠区各选点建设一个区级秸秆收储点 。 市级秸秆收储点要求收储能力达5000吨以上,区级秸秆收储点收储能力达3000吨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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