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

25岁的赵某在郑州出租屋内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把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0多万 。根据调查,赵某租住房屋热水器确实存在漏电问题,房东对赵某死亡负有责任 。而由于事发前几天,曾有合租租客明确告知赵某,热水器存在漏电现象,赵某也表示不会使用,并将情况告诉同住的女友,然而几天后却在再次使用时发生意外 。法院认为,赵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隐患存在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房东进行维修,也未自己进行维修,对于事故赵某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房东赔偿赵某家属43万余元 。

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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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小赵才25岁,正是大好年华刚刚开始,他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属实是一出人间悲剧 。失去儿子,以后无人陪伴,无人养老,索赔100万并不多 。
可是,房东也很冤枉啊!已经告知租客热水器有漏电,洗澡会有巨大危险,小赵也承诺不会用,但最后还是惨剧发生了 。房东出租个房子,为了碎银几两,最后还要赔付一大笔钱 。并且,这个房子以后也成为凶宅了,卖也好,租也好,但是赔本买卖了 。
感觉对双方而言,都是得不偿失的事啊!
如果房东配备好的电器,会避免惨剧 。如果,租客不怕麻烦,不省点出去洗澡的钱,也不会白白送命 。
【租客洗澡触电身亡房东被判赔43万(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但是没有如果,真的是人身安全无小事,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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